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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Memory of Leslie(2)


后记:昨天夜里遇见你,看你笑意盈盈的站在面前,以为你还没有走,欢喜得奔走上前抱住你大哭。然而接下来又见自己在殡仪馆面前嚎啕大哭。
连梦都残忍。
生活着的城市也开始疾病肆虐。在死或偷生之间小小的犹豫,原来是一己对你的贪恋。
昨日男友来杭州,陪他吃饭,见他竟然换了香烟牌子,便书生气的郁闷起来
他问我怎么不吃了,我问他你怎么不抽白万了


他又怎么会知道,我何以只爱上抽白万的男子
从17年前的那个夏天开始


回宾馆的路上,他留我一个人在车上,说去买些东西
就要夜的街,路边看到一些老人,闲坐在花坛边沿上。
于是去想,当自己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不知会和谁再说起你.
说起你的音乐、你的电影、你的经历、你的为人,说起我怎样遇上一生中最爱,说起和你的种种经过,说起某年某月某黄昏,怎样失去了生命的颜色和我的天空.
而那听者用来听的,不知是心,还是耳朵。
我以前也曾幻想,几十年,或是更长远的岁月后,在加拿大无边而宁静的草地上,和你偶然地遇见.
你必然已经是龙钟老人,而我也鬓已斑白.不怕,依然能一眼认得出你.
我不会再象少年时那样痴傻,会微笑的邀你一同在嵌着落地窗的白色咖啡厅里坐下.
而善良亲切的你定然是一如往常的答应.
窗外是一片初春清新的绿色,杯子里是满满浓浓的香醇,然后,看着对面那依然美丽依然优雅的老人,看似淡淡地说一句:
"leslie,我迷恋了你这些年啊."还是不敢对你轻言爱的,但是面上必定会泛起了少女的羞色.
而你满是皱纹的脸上,一样是那透明纯净的笑容,理所当然而心存感激的说一句:"多谢."就好象每次你这样对我说.同时漾起骄傲的神色来.
最后,相视一笑。
世间一切,不过为求这一刻.


梦呓而已,再不能,永不能成真了.


这一段,只爱听90年前的歌,只爱看阿飞前的戏
一相情愿的,似要为你去留住那段你曾下决心挣脱的百丈红尘.
那不是文华上空的天,是依稀13年前的一段红尘.


最爱,89年的final encounter.
33岁的天皇巨星,25岁的天真面容,自此后你再没有成长.


记得你穿紫红色镶满水晶的演出服,明明是告别最华丽的行头,却偏偏被你用来和我们家长里短.随便的靠在那里,有说有笑,表情丰富手势利落,叫我看得忍俊不禁.
说自己是怎么入行,明明是委屈小孩却装大人样子;
说自己为什么改这个名"leslie",自己夸这个名字是"稍微小小sexy";
说自己初初唱歌时真的难听,很勇敢的样子;
说自己离开是全无压力,感谢扶持自己音乐道路的几位好友,言辞恳切;
说自己会好好的,还会做一个勤力的张国荣;
说自己想做一些好想做却没机会做的事;
说让我出去闯闯,就算焦头烂额,也不后悔;
说一定开一间coffer shop,为我们,说三十几万杯免费咖啡也认了,只想我们开心;
最后,天性使然的撒娇,说我们是不是会好快忘记你,然后把脸埋在震天响的掌声和尖叫声中,笑得满足而清冷.


眉目如画,面若冠玉.
那年你明明是有些些的发胖了,却更加显出那份矜贵和贵气,世人眼中,你仍是那最绝色男子.


最是记得那样的你,我最爱的你,我最爱的时代
那个时代简单,那个你纯白直到今天.


记得那个童年落寞孤独的孩子,那个隐忍了太多委屈太多挫折的少年,那个太过敏感太过脆弱倾城倾国的男子,那朵在光明的角落中独自盛放的蔷薇,虽然绝色,却是滴着血的伤口。


--越爱越看越漂亮
如合上双眼
从前的烟花
如灰飞的眉弯--


那天想看你一本意气风发的电影,就想起那潇洒的飞天大盗jams.
从没料到《纵横四海》竟这样地让我想你,你一出场,思念便不可抑止。
那里面有一个三人开着跑车兜风的片断,以往是再熟悉不过,你的每本电影,台词于我都是本能一样的张口就来.
可是这次听来,竟心酸至此。
你问发哥和红姑,老了以后希望在哪里安度晚年,他们都回答了,我等着听你的,但你没有说话,微微笑望着远处。
拍这一段的时候,你在想些什么?
你曾经说最中意自己的鼻子,因为相士说过,你的鼻子暗示了晚年有福。那相士现在在哪,我很想听听他的解释。


薛家燕很是宠你,她曾说:
"leslie很喜欢发嗲,只要有人疼他、爱他,你哄哄他,他就会像孩子般高兴了。”
每次想到这一句话,就会看见你嘟着嘴唇,如同十二少般的委屈。
只恨不能更爱你。
只恨不能在你身边,用我微薄的力量去呵护你。
这份心意,你在时我还曾希冀总有一天会让你知晓,而现在,我已暖你不到,你也再无机会听到了。


不知怎么想起前年在红馆看的热情压轴篇,第一排,每一晚都接近得可以数你脸上细细的纹路.
你坐高高的吧凳,深情的唱"路过蜻蜓",妩媚的唱"american pie"
你穿jpg的贝壳裙,千娇百媚,挽着放诞不羁的长发,偏有那样天真眼神,纯净如雪,不染半点烟火.
你点钻石的痔,在春花般腮上,裸一双瓷器般的腿和精心装饰的脚.
你嬉笑怒骂,说些不咸不淡的笑话,轻蔑某家周刊拍你的走光照,冤枉我们全体意淫你又得意洋洋.
把光着的脚儿晃悠晃悠,全无做作全无害羞的暴露于巨大灯光和世界眼前.
有一晚,心思竟然全在那双脚上.
果然是完美主义?不然怎么连脚都能勾魂至此?
这世界待我不薄
万幸爱上这样44岁的男子,有容颜如他不老,有灵魂如他澄净.
连一双脚,都精致干净得过世人浑浊眼光.


上天一直怜悯,世界和我们都要感恩.


那晚你还说了:
"我不敢夸口说以后还会不会在红馆再开演唱会."
下面我们立刻说“会”,你却不理会只是接下去讲你要讲的话。那一刻你是不是真能料到最后这样的结果?


sars~~呵呵,又怎样?
穿白色天使舞衣的你曾在轻纱婆娑中唱:
"也许生死之间也是个梦,无谓弄得懂."
正是.


于是约朋友去饭馆吃饭,去ktv唱歌.
学你的样子,凄凉而孤独的勇敢着.
我是爱你的女子,何曾需要遮遮掩掩过日子?


但是到底是有怨的,到底不是你,到底心是死的.


竟然唱不来歌了,一句也不曾唱出了


朋友催唱你的"追".
偏着头不看电视上的你,伸手去拿麦,竟然音感全失,词梗在喉.
没人说话,只有我笑出声来:
"不行的~~这本事是哥哥给的,他毕竟带走了."


默默放下麦,心里充满柔弱的幸福
我果然是你的,是属于你的,所以你毫不犹豫带我走了.


听得黄耀明唱完了"十号风球"后,顽皮地问台下的人,好不好听啊,好不好听啊……
听他介绍乐队,听他唱完"下一站天国"后说很多很多次的感谢。
我脸上必然是有了一些怨毒的神色吧,朋友拍我的肩:"别这样,他唱这歌时哥哥还没走,你不须迁怒于他."
猛醒,歉然的分辨说没有,但是心里是酸的.实在心酸.
是的,是羡慕,也是嫉妒,是悲凉,也是感慨。


身体某处,灵魂某处,流血,断骨,残废
自己握紧自己的手,体温低得如同常年钻在土地里的动物.


爱比死更冷。
掌心的生命线仍旧绵延到手腕,我知道我不会死于绝望。


只是
那日过后,我的天空失去你的海岸


那天在歌连臣角送你,拼尽一生气力和勇气.
那一刻,至今难以成文.
只知道自己在香港的每一天,步步惊魂.
这熟悉而美丽的土地,竟然有一日,叫我踏步上去,分分寸寸,把心踩成了灰,而触目,是处处荒夷。


心血掏空。


男友终于还是买了一条白万,放在车上。
我吻他的时候,心里依然慢慢的渗出血来,到底没能认真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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