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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凝视—我与画中的他的故事

 

 

这张画像对我而言有一个世纪那么老了。
画像里的人却永远目如秋水,唇若涂丹,肌肤滑若凝脂。


此画画于1991年7月。
当时刚刚参加完中考,自我感觉考得不错。同班同学都拉帮结伙去狂欢(聚众喝汽水骑车去郊区偷老乡瓜果之类)。我关起门,支好画架,削了笔,裁好纸,把那张侧面的磁带封面夹在右上角,开始我自己的庆祝方式。


那张侧面照片是我当时最喜欢的。
我很清楚地记得那天放学后去逛磁带店——那时我还喜欢费翔,刚刚开始对老谭产生兴趣。在柜台前我一眼看见了那个黑白侧面(在一片搔首弄姿的庸脂俗粉里是那么显眼的与众不同),当时就有被电击的感觉,那只眼睛象是会施催眠术,勾着我趴在柜台上看了很久。当时的感觉和张曼玉第一次见到他时完全一样:“这是我见过的最美最完美的脸。”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好看,这么有味,这么……
但我当时没有钱,最后悻悻地依依不舍地走了。第二天我最好的朋友不声不响地递给我一盘磁带,我接过来看见那张照片就愣住了——她昨天都看在眼里了。


以后的日子她一直不声不响帮我留意收集一切有关张国荣的东西。
对我而言,那盘磁带意义非凡。
因为它,我开始爱上一个传奇,爱上一份我认为是一生一世的东西;
因为它,我开始发现自己拥有一份那么真诚的情感,同样是一生一世。
而画它的过程,使我彻底染上他的瘾。象一朵罂粟缓缓开放,盛开过后我已不能自拔。
四天时间我没有出门,除了上厕所吃饭,我就呆在屋里画。
我不让爸妈兄长进屋,因为不想任何人打破那种只存在我与他之间的凝视。
我只想把他的凝视用我的手和心复制出来,复制的过程,是我对他凝视无数夜晚的总结。
当他的眼神最终被放大到那张白纸上时,我呆住了:我想我们永远不会分开了。
后来,它确实见证了我的一切,我们从未稍离。对它,我没有秘密。(我不敢用“他”,因为这幅画某种意义上已经不完全是他。)


高中时期,他看着我,用温柔又带点冷漠的眼神无声地诱惑我去那个他常去我又有可能去的地方。那诱惑是我最大的动力;
然后我如愿以偿登上火车,它就平躺在箱子底;
到了学校,搬进宿舍第一件事就是把它贴在床边,立马引来惊艳一片。然后他就隔着蚊帐脉脉地看着所有看他的人。那眼神用朱自清的肉麻比喻就是“象笼着轻纱的梦”。好笑的是同宿舍的美眉虽然在我的影响下都对他很有好感,但在他的注视下颇有些赧然,尤其是她们换衣服和洗澡的时候。所以向我提了多次意见,要求我将他贴在上床的床板下面——看我一个人好了。“切——!”我朝她们撇嘴:“第一,能被他看你们就偷着乐吧!第二,他看了未必感兴趣呢!(此话说完已招至数根美丽指甲的袭击)第三,督促尔等减肥——在这么美丽的注视下,你们舍得让自己不美丽吗?(此话后半句已经是在门外说的了)”。
当然她们很清楚这幅画这个人在我心里的分量,抗议归抗议,毕竟没有人去动他一下。


毕了业,找工作,找房子。第一次住的房又小又潮,没法贴它,只好卷起放塑料袋搁箱子里——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脸上有一格格的横条——画卷被压扁了。
第二次住的房墙壁发黄,衬不起他,还是搁箱子里,这次改对折平放,结果造成终生遗憾——那条横在中间的折痕怎么也抚不平了;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我象个跳蚤一样在这个城市搬来搬去,有时让他暗无天日,有时让他重见天光,他也没有抱怨,依然用他十年如一日的纯净目光看着我。最烦躁的天看他一眼,就象喝了一杯冰红茶,透心爽;没暖气的日子看着他心里开始有热气;吵完架某人摔门而去,我象黎耀辉一样悻悻地自语:“有本事别回来!”抬头看见他好象嘲弄地朝我挤了下眼睛——他看得出我的不坚定。
有一个自己过的冬天,心情和境况都降至最低点。我养成和他对话的习惯,然后事无巨细统统写进日记。那段时间,我体会了绝顶的孤独,但我一点也不寂寞。


后来又搬进一栋楼房,没有厨房。有一天,我们借了《午夜凶铃》回来看,我在做饭。当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时,我把手里的菜全扔进了锅里,溅起的油高达三尺,飞跃桌子沾到了他的下巴上和衣服上——我由于懒惰一直没有买画框。我的一件T恤报销了,他漂亮的下巴被烫出了几个麻子——这就是他脸上和衣领上那些油渍的来历。
我惊魂未定之余痛惜了一晚,由此更加憎恨日本鬼子。
第二天我马上去买了个像框。但是如果用玻璃,感觉并不很美,可是不用又不行。某人口无遮拦地说看起来象遗照。我龇着牙恶狠狠地说:“再讲一次你就别想活了!”
后来我又搬家,他的位置从来不变,永远在床头。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争吵嬉闹,生气冷战,又好了又吵了,又好了。然后突然彻底清静了。


他看见了我的失眠,看见了我轻易不掉的泪水,看见我第一次抽烟呛得咳嗽。
他做不了什么,却比做什么都强,我一看他,他就用眼神说:“唔使惊,仲有我添”。
他看我听爵士听得睡着了,他看我看着他和别人缠绵——他正对着电视。
我们一起度过我生命里第一个最难熬的夜晚。
白天有工作和朋友,夜里有他,他象我自己一样了解我。
我以为自己慢慢度过了危险期。
突然有一天的晚上,我不敢看他了。说什么都不敢看。我背着他坐了一夜,凝固了一般,不知道他那晚是什么表情。
之后的一百多个夜晚,我看着那只眼睛,一遍遍默问:“为什么?”然后我看见从没见过的复杂眼神。那些夜晚,我觉得自己是真的长大了,因为我要陪他,而不是要他陪我。


后来,也就不问为什么了——他想点嘛点嘛,我只希望他不要不快乐。
现在好了。我们又恢复了亲密。只是有时候他用不解的目光看我:“点解你睇来睇去就只得几部电影嘅?——好烦啊你!”我伸出两个指头弹他的脸,回答:“因为钟意你啊傻仔!”
这个憨憨的绝顶聪明的无与伦比的美丽无双的阿仔要过生日啦!


我把他从玻璃后面小心地取出来,贴到墙上,用数码相机对着他,说:“勿眨眼啊!”——“咔嚓”影了一部相,送来这里庆生。


这么多的爱看着他,他一定会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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